在湖南省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中,懷化考區考生李某某(準考證號11300210919)在考試過程中使用自帶的計算器,屬于嚴重違紀違規行為。
根據《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》(人社部令第30號)第七條第三款規定,擬給予李某某“取消本次考試資格、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,記錄期限為五年”的處理。若有異議,考生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內(8月20日18:00前)向本局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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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化市公務員局
2020年8月17日